假如你的伴侶跟你說:「做人應該愛屋及烏……既然你愛我,也應該愛我的父母,所以婚後我給他們的家用不可減。」
某天,你的伴侶又說:「做人應該要懂得分輕重……為了我倆的新家庭,婚後應善用財政資源,所以你給你父母的家用應相應調低!」大家覺得上述的對話是否雙重標準?
如果把上述的對話分開來看,對某些人來說尚可以接受。可是,若是出自同一人口中,便不禁令人覺得說話的人前後矛盾!伴侶的前後價值觀存有差異,縱使每句話都有各自的出發點,可是源自同一個人,卻凸顯了自己及別人的差別對待。
說話前後有矛盾並不罕見,如果出現在親密關係中,對自己和伴侶持有兩個不同的標準和要求,待己以寬,對人從嚴,還絲毫不以為意的話,招致的惡果則不單會嚴重破壞彼此的關係,更會構成一個惡性循環,把矛盾不斷地在親密關係中重演,引致終極痛苦的結局。因此,在婚姻關係中惡性而又自以為理所當然的雙重標準,是危險的毒瘤。
本欄逢周三刊登)
撰文: 張傳義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臨床心理學家 欄名: 心晴百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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